一.保證內容:
1.本公司所生產銷售的新車在正常使用狀況下,於保護期限內發生故障,經本公司服務人員鑑定確實後,負責免費維修,維檢修拆換之另件應全數歸光陽工業所有
2.廢棄排放控制系統之保證依"廢棄排放標準系統功能保證事項"之規定辦理
二.保證期限:
全新噴射引擎-光陽原廠保固(付使用說明書)
三.本保證書不含括事項:
1.不負保證修理方面:
(1)未按時作定期保養或保養不當及人為因素所引起不良。
(2)未依使用手冊所提示之操作方法或超過最大限度使用所引起的不良。
(3)使用非光陽正廠零件或規格不符或指定規格、級數以外之油品所引起相關的不良。
(4)天災地變、事故及人力不可抗拒等所造成之不良。
(5)不影響機能之官感現象。
(6)光陽工業使用手冊指定之服務站以外修理所起的不良。
(7)正常消費之另件
(如油品.燈泡.導線.橡膠.火星塞.來令片.空氣濾清器.冷卻液.電瓶.皮帶.鏈條)
(8)煤煙.硫磺.鳥糞.鹽份或化學品(液)等外來因素所引起的不良。
(9)自行改造.拆卸.加裝設備或變更原廠規定者。
(10)技術表演飆車等使用,及非一般該車所能行駛之特殊路況下使用所引起不良。
2.不負擔費用方面
(1)定期保養維護費。
(2)保證期限內因修車所造成之各種費用及損失補償
(例如:租車費,電話費,傳真費,運費,休業金)
(3)車主未依規定做定期保養及廢氣排放檢測調修,因而遭受罰款之費用。
四.廢棄排放控制系統功能保證事項:
(1)新車領照日起15000公里或2年6個月以內符合機車四期排放管制標準。
(2)排放控制系統之零件保證:
排放控制系統,在前項保證期限內,如於正常使用狀況下發生不符合機車四期排放管制標準時,本公司將免費提供修復。
(3)不適用保證之事項
1.因意外事件或其他災害導致之損壞。
2.因不當使用、改造或裝用非原廠零件及變更碼錶里程之人為疏失。
3.位在本公司指定服務站作定期保養,或無紀錄可查者。
4.使用非本公司所指定規格、級數之潤滑油及無鉛汽油導致之損壞。
五.保證適用地區:
保證適用地區包括
台灣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 所使用隻光陽機車。
六.保證時效:
使用人發現故障應即時送修,若因遲延送修,而超過保證期限時視為自行放棄保證權益。
七.保證的實施:
(1)保證修理的實施,由本公司指定之特約服務站及各縣市服務站負責修理。
(2)保證修理時須帶本保證書及行車執照。
(3)車主作定期保養時,保證書內保養紀錄表未記載保養項目及所指定特約服務站未簽章者,恕不保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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